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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 贯穿深埋暗涵双套筒旋挖成孔围护桩施工工法

发布时间:2023-11-06
截止日期:长期
施工阶段: 地上
应用特点: 工艺创新 提升效益 其它
成果地区: 杭州市
出让方式: 许可 免费许可/先用后转 其它
成熟度: 已应用
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大量既有建筑拆除后的建筑用地被再次利用,特别是城区工业搬迁改造腾退的土地资源,但在旧址上进行新项目的施工时,势必会遇到各种类型的地下障碍物。对于浅埋地下障碍物,通过常规开挖、凿除等即可完成清障;对于深埋障碍物,需综合多种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设备,清障施工难度大。针对深埋地下的排污暗涵、人防等具有空洞的障碍物,当新建建(构)筑物采用钻孔灌注桩作为工程桩或基坑围护桩时,在清除地下障碍物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地下空洞对后续钻孔时护壁泥浆外泄以及混凝土灌注阶段混凝土外泄的影响。常规方法是在清除顶板后进行回填土处理并夯实,然后清除底板,但该方法施工效率低,且夯实效果不理想时遇水会造成坍孔。
针对以上问题,本工法在旋挖成孔前依次沉放短钢护筒、圆柱木模和长钢护筒,并在灌注混凝土初凝前依次起拔长钢护筒、短钢护筒,圆柱木模和长钢护筒可以分别保证后续成孔时护壁泥浆不外泄及长钢护筒起拔后在暗涵顶底板之间的混凝土不发生外泄,保证了灌注桩的成桩质量,集成了《贯穿深埋暗涵双套筒旋挖成孔围护桩施工工法》这一企业级工法。工法申报单位积极将相关技术应用于实际工程,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技术效益,并将施工技术和经验进行总结,在工程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集成了本次工法的申报文本。
本工法采用的钻孔灌注桩穿越地下暗涵套筒装置可以通过外侧短钢护筒、中间圆柱木模以及内侧长钢护筒相互配合,在完成地下障碍物清除的基础上,既可以在钻孔阶段防止泥浆外泄,也可以在混凝土灌注阶段防止未凝结的混凝土外泄。
本工法在旋挖成孔前沉放短钢护筒,然后采用旋挖钻机进行钻孔并下沉圆柱木模,再更换半径稍小的筒钻对地下暗涵底板进行清障处理,清障后下沉长钢护筒,保证底板孔洞使圆柱木模无法穿过而长钢护筒可以穿过,最后采用旋挖钻机进行后续成孔至桩底标高。
本工法中的外侧短钢护筒,壁厚b1=6~12mm,钢护筒内径D1,短钢护筒的设计长度L1满足L1>H1+10cm,其中H1为地下暗涵顶板埋深;中间圆柱木模,壁厚b2=10mm,木模外径D2=D1-2mm,木模的设计长度L2满足L2=H2+20cm,其中H2为地下暗涵净高;内侧长钢护筒,壁厚b3=6~12mm,钢护筒外径D3=D2-2b2-2mm,长钢护筒设计长度L3满足L3>H3+S,其中H3为地下暗涵底板埋深,S的取值与地下暗涵底部填土厚度有关,满足成孔阶段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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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法已成功应用于杭政储出【2020】9号地块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房项目、萧政储出【2017】6号地块商业办公项目等多个项目中,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工法采用短钢护筒、圆柱木模结合长钢护筒的方式辅助旋挖钻机成孔,长钢护筒的存在可以保证后续成孔时护壁泥浆不外泄,圆柱木模的存在可以保证长钢护筒起拔后灌注桩在暗涵顶底板之间的混凝土不发生外泄,从而保证灌注桩的成桩质量;本工法在长钢护筒顶端20cm范围内焊接2cm厚度的圆弧形钢板材,使长钢护筒可以卡在短钢护筒顶端,防止长钢护筒下沉,施工安全可靠;本工法圆柱木模有效避免了桩身浇筑过程中混凝土流入暗涵的可能,节省材料,社会效益显著。 工程应用表明:本工法有效降低了施工风险,提高了施工工效,避免了传统方法造成的资源消耗,保证了围护桩在穿越地下暗涵的施工质量,取得了显著的技术效益和社会效益。
已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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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或安监报备证号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工程所在地区
杭政储出【2020】9号地块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用房项目 330101202012300101 2021.03.13 2023.04.15 杭州市拱墅区
杭政储出【2017】6号地块商业办公项目 330109201805100101 2018.05.10 2021.06.30 杭州市钱江世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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